注意事項:
- 每張發票限參加乙次,無法重複參加抽獎。參加本活動者須填妥正確基本資料(姓名、聯絡地址及電話…等),資料不全、填寫無法辨識、不正確或其他非本活動單位疏失者,恕無法參與活動。活動單位不接受中獎者變更姓名、聯絡地址及電話,以免產生冒領獎項。
- 獎項將於2026年12月8日抽出,中獎名單公佈於活動網站並以專函通知消費者辦理兌獎事宜。未於指定期間內備齊寄回領獎文件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獎項配送地區僅限中華民國境內,配送過程中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所致毀損、送錯、延遲或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 中獎需憑活動期間內之中獎發票正本領獎,同時須提供可辨識的購物明細正本核對,參加本活動之發票不可與其他活動共用。發票及購物明細說明如下
- 紙本發票:請提供正本中獎發票及銷售購物明細。
- 電子載具發票:請回原消費店家索取電子發票正本及銷售購物明細。或登錄財政部墊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消費發票並將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紙本。
- 活動獎品以實物為準,尺寸與圖片僅供參考,若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無法提供原有獎品,主辦單位保有更換獎品之權利。
- 獎項贈品不得折換現金或轉讓換其他獎品或轉讓(售)他人、亦不得退換。如中獎者放棄得獎資格或因資格不符/資料不符被取消得獎資格者,主辦單位不再遞補也不另行通知。
- 中獎者應配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稅並提供身分證影本。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2萬元整,中獎者須依法繳交10%機會中獎所得稅,年度累計得獎價值在新台幣1千元以上者,雖免予扣繳,但仍須列單申報。未於指定時間內繳付機會中獎所得稅者,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 本活動限居住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之中華民國國民參加。
- 參加者提供本活動所需之各個人資料予佳格食品,視為同意佳格食品於本活動執行業務範圍內合理蒐集/處理/利用該個人資料,亦同意佳格食品將於本活動結束後進行銷毀。佳格食品依法保管參加者提供之個人資料。參加者得依據個資法第3條行使權利,請於上班時間(9:00~17:00)洽客服專線辦理,惟佳格食品將依法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參加本活動之中獎發票正本一但寄交主辦單位,即同意主辦單位於活動結束後,將中獎發票正本捐贈給社福團體,不得要求返還。主辦單位會取得受贈社福團體之收據以昭公信。
- 所有中獎發票正本需經佳格食品檢核並以佳格食品審核為準。
-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提供之資料均為真實完整且正確,未有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若資料不實、不完整及不正確或多次無法取得聯絡,佳格公司得取消得獎資格,若因此發生損害佳格食品或其他第三人,參加者應自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 主辦單位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主辦單位保留對此活動的最終決定權。
【個人資料使用告知聲明】
佳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即主辦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於符合蒐集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利用參加者(以下稱「您」)的個人資料(以下稱「個資」)並告知下列事項,請於提供個資前詳細閱讀:
1.蒐集目的:行銷(040)、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63)、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069)、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090)、消費者保護(091)、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57)、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181)。
2.蒐集類別:C001(姓名/電話/E-mail/地址)、C011(性別)。本活動依參與流程分階段蒐集個資,中獎者於辦理領獎事宜時,主辦方將另行依法蒐集辦理領獎及稅務必要個資。
3.利用期間:自您提供個資之日起至要求停止使用或主辦方停止提供服務之日為止。
4.利用地區:中華民國(台/澎/金/馬)。
5.利用對象及方式:得使用於主辦方客戶管理之檢索查詢、辨識身份、金流服務、物流服務、行銷廣宣(含附隨上述蒐集目的及利用方式而為提供服務必要之使用)。
6.您得依法查詢/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請求刪除其個資,惟主辦方得請求您為適當之釋明、給付必要成本費用。您如欲行使上述權利,請於上班時間(09:00~17:00)洽諮詢專線0800-006-600。
7.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資,惟如拒絕提供參與本活動所需之必要資料,將可能導致無法享有活動參與權益。
8.如勾選「我已詳閱注意事項」或類此意旨之電腦或行動裝置顯示頁面對話框並點選「送出」,即表示您已知悉本活動規則及上開聲明事項。